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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一驾校教练车与环卫车相撞致3人死亡,这个事故会如何处理?
四川通江某驾校教练车与环卫车相接,导致3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原因是两车都有违规行为。一是环卫车存在超速、占道超车违法行为,二是教练车也有超速违法行为,两车在行驶过程中都不遵守交通法规而造成此次交通事故。
根据相关媒体报道,在湖北黄石发生了一起惨烈的交通事故。有网友爆料称。在位于黄石王盛大道与白塔岩路交汇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该事故造成三人死亡。当时车内有一名教练和两名学员,从视频画面来看这个大货车满载着石子,由于汽车侧翻导致压在了教练车身上,而教练和两名学员当场死亡。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应保护好事发第一现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由交管部门进行事故的现场勘查。不管责任大小都要向保险公司报案,根据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流程:责任的认定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1 .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 .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流程大致如下:报案。